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罪判刑案例_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罪判刑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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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男子利用网络非法买卖他人实名微信号被判刑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判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黄某某支付赔偿款十四万元。黄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典型意义】一)依法严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保护人民群众隐私安全。公民实名认证的微信号通过网络非法买卖好了吧!
两个仿冒政府网站收录5051本山寨证书,涉案人员均被判刑用于查验建筑类“专业资格证书”的网站竟是仿冒的,查询到的证书也是假的——在网络上,一团伙搭建仿冒政府网站,专门提供“山寨证书”查验服务,累计导入假证信息5051条,非法获利20多万元。近日,记者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承办的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目小发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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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上市公司大股东操纵股价获利1.2亿多,一基金经理获刑6年记者李自强通讯员何文婕吕佼非法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获利490余万元,被判刑六年;网络大V伙同他人炒作操纵股价,被判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伙同上市公司大股东操纵股价非法获利1.2亿余元,基金经理获刑6年被罚六千万元…12月19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充小发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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